中新網10月21日電 據《歐洲時報》報道,10月初,一名戴伊斯蘭蒙面頭巾的女觀眾,在歌劇演出期間被巴士底歌劇院管理人員“請出場”。這是法國歌劇院首次發生這類事故,在法國引起了爭議。文化部為此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文件。
  據報道,巴士底歌劇院副院長讓·菲利普·蒂埃萊解釋稱,10月3日晚上,巴士底歌劇院上演《茶花女》。這位戴蒙面頭巾的女士坐在觀眾席的第一排,安檢視頻發現了她,合唱團的一些團員也註意到了她。她就坐在樂團指揮的後面,她的頭部至頸部被長袍包住,一條淺色的頭巾罩住了她的鼻子和嘴部。
  蒂埃萊強調:“在第二幕的時候,管理人員向我通報了這件事。”他指出:2011年頒佈的一條法律禁止在公共場所蒙面。他說:“當時合唱團的一些團員表示;如果不找出一個解決辦法,他們不願繼續再唱。”
  報道稱,音樂暫停時,一名保安來到這名女觀眾和其男伴面前。“保安對她說法國有一條禁止在公共場所蒙面的法律,要求她露出臉,否則就離場。那位男伴於是請女士站起來,兩人一起離開了。整個過程流暢,只持續了很短的時間,沒有發生任何爭端。”
  蒂埃萊說:“歌劇院原則上是開放和理解的場所。請一個人在半場離開演出大廳,這從來就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這有不知道法律的問題,這位女士要不就遵守法律,要不就離場。”他強調這位女士當時“是真心誠意來觀賞歌劇的”。
  報道指出,法國文化部目前正在起草一份指示文件,將提醒劇院、博物館以及文化部屬下的其他機構人員以後面對類似情況時應遵循的指示。“以使公眾遵守法律、協調各種反應並預防可能發生的困難”。
  據報道,2010年10月11日通過的法律的第二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穿戴目的在於隱藏臉部的服裝衣飾。公共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場所或用於公共服務的場所”。違反者可能被罰150歐元,和/或被罰接受公民教育培訓。
  馬恩河谷省環保派參議員艾斯黛·本巴薩女士20日對這名戴伊斯蘭蒙面頭巾的女人被巴黎歌劇院驅逐一事表示不滿。
  她說:“這種欠缺禮貌的行為令我反感。這是名副其實的公務員式的執法,這是在侮辱這個女人。她妨礙了當時在歌劇院里的其他人嗎?我覺得這相當荒謬。這位身穿伊斯蘭罩袍的女人去聽《茶花女》,她願意花兩個半小時去聽一齣歌劇,這表示她與西方文化已經有所接觸,對西方不是完全陌生。就我所知,歌劇院不是一個國家行政單位,這是要花錢買票的,女士可以身穿長袍入場。”
  報道指出,本巴薩女士認為文化部為應付類似情況而制定指示“不是一件好事”。她說:“這不是在支持文化,而是適得其反。這隻會使文化成為只有法國人獨尊獨享和排斥他人的東西,只能穿西裝打領帶和穿晚禮服才能欣賞。在我看來這是完全損害文化的一種歧視行為。”  (原標題:法國再掀頭巾風波 歌劇院中場驅逐蒙面女子引爭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x29gxbtz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